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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示!祝贺蚌埠、黄山!
安徽省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蚌埠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
网站截图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蚌埠
和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检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一安排,经蚌埠、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省食安办组织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3日、7月26日至28日对蚌埠、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检查。
省级初评检查主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开展。经综合评议,蚌埠、黄山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省级初评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实名向省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郭海庆
联系电话:0551-63356640、63356001(传真)
电子邮箱:ahsab123@126.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附件:蚌埠、黄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检查情况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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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袁玉柱 校检:司从建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祝贺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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